一、將水泵出水管作為消防水箱的出水管
消防規范規定,不利點消火栓靜水壓力不應低于0.07Mpa,不利噴頭的工作壓力不應低于0.05Mpa。在實際設計中,消防水箱往往需要設置增壓水泵來達到壓力要求。而有些人將增壓水泵出水管作為消防水箱的出水管,這是錯誤的做法。設置增壓水泵的主要目的是在火災初期消防水泵啟動前,達到消火栓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水壓要求,其出水量對消火栓給水系統不應大于5L/s,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不應大于1L/s,顯然大大小于規范要求的室內消防用水量,不能達到撲救初期火災水量的要求。所以,在屋頂設置的增壓水泵,應在增壓水泵出水管一側設旁通管,出水流量不應小于撲救初期火災需要的用水量。
二、消防水箱出水管道未設置單向閥
有人將消防水箱采用消防管道供水或消防水泵供水經過消防水箱再流入消防管網。這些做法減小了消防管網的壓力,不能發揮消防設備的作用,所以應采用生活管道向消防水箱供水,并在消防水箱的出水管上設單向閥,以阻止消防水泵的供水進入消防水箱。
三、未將消防水箱設置在建筑物高部位
有些局部為鋼結構屋頂的大空間建筑物,如影劇院的舞臺等,設計人員將消防水箱設置在建筑物承重能力相對較好的鋼筋混凝土結構的中間層,但低于不利點噴頭的高,提增壓水泵的揚程,以達到高點噴頭的工作壓力要求。設計人員的想法是,規范說明消防水箱可設增壓水泵來達到不利點消火栓和噴頭的壓力。其實這是對消防水箱涵義的錯誤理解,使消防水箱成了中間水池,不能依靠重力向消防系統管道供水。